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2025年度企业绿色绩效评价材料公示

 

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建设局《关于开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度企业绿色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依照“自主评定、自行证明”原则,依据《北京市企业和项目绿色绩效评价指南(试行)》以及行业指标解释,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北京供应中心 开展绿色绩效评价工作,自评结果:绿色基准(浅绿),评价证明报告详见附件。

 

现按要求开展社会公示,公示时间:2025年07月17日-2025年07月31日(15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间,如对评价认定结果和相关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,意见或建议请发送公司邮箱:wugang.zhang@bayer.com,工作人员将于5个工作日内对异议做出回复,回复意见结果在本公示平台上公布。

 

 

附件:

 

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-制造业(C)企业绿色绩效评价结果汇总表(附件4)

 

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-制造业(C)企业佐证权料汇总报告(附件5)

 

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-绿色绩效评价基本条件自查表(附件6)